材料一 与世袭制和察举制和比,科举制是一种公平、公开、公正的人才选拔方式。日本、韩国等地从唐朝开始就效仿中国的科举制,16一17世纪,欧洲传教士将其介绍到欧洲,在18世纪,科举制受到了英、法等启蒙思想家的大力推崇。从宋代起,科举不论出身,只要士于有才学、品行端正都能参加。在科举所经历的1300年间,选拔出的进士约为十万,举人、秀才高达百万。
在宋、明时代的名臣能相中,很多都出身于进士。科举改善了民间读书风气,学而优则仕变成了一种风尚。明清时期,若以秀才来计算中国的读书人,常态下都不少于50万,若包括意生则超过百万。
——摘编自邓文睿《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发展的历程及其历史影响》
材料二 英国近代文官制度建立与发展
时间 | 基本情况 |
19世纪以前 | 国王恩赐官员制 |
19世纪初期 | 自由党和保守党交替执政,公开地进行官场“肥缺分赃” |
1832年 | 议会改革使资产阶级参与国家立法,但行政大权,仍在贵族、寡头势力的操纵之下,工作效率低下,束缚经济发展 |
1853年 | 克里米亚战败,引发英国政治危机 |
1854年 | 国会议员杜威廉提出建立文官制度建议:由大学生来担任政府中的行政智力工作,一般人员担任机械工作;通过选拔考试选任智力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各部人员,各部互相转调、提升;官员的提升以上级考核报告为依据。该建议后以法令形式加以实施,英国近代文官制度开始建立 |
1870年 | 政府颁布枢密院令,确立文官公开竞考,择优录取的原则,文官一经录用,非经法定事由或辞职,即可任职终身。文官必须遵守《荣誉法典》中规定的职业道德,不准经商,或是从事任何营利性事业 |
1921年起 | 政府设立行政裁判所,受理行政人事纠纷,以监督文官制度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