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当法律和道德发生冲突时,先秦时期不同派别的主张不同。《论语》记载孔子“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商君传》记载商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盖非:相互掩盖),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
——摘编自许世英等《中国古代法制中的法律与道德》
材料二
时期 | 案件 | 法律规定 | 判决结果 | 判决理由 |
西汉 | 子为保护父亲不被他人伤害,而误伤己父 | 《张家山汉简》:杀伤父母,枭其首市 | 子无罪 | 《春秋》之义,父为子隐…… |
魏晋 | 朱谏之父为族人朱幼方烽火所焚。谏之成人,手刃杀幼方 | 《晋律》:准五服以制罪 | 帝嘉其义,赦 | 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 |
唐朝 | 一人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 | 《唐律疏议》:杀人者斩 | 诏免死配流 | 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