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建汉恢复调整秦朝上计制度,令张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各郡、国上计于朝廷的计簿中,有关于各郡、国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的数量,也有关于各郡、国的盗贼多少以及边郡地区的戍卒、设施等不同簿籍.丞相受计(有时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田里,以令贡赋,以造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并“课其(指地方官)殿最,奏行赏罚”。据此可知汉初( )
①承秦制,以上计为官员考核办法 ②官员考核归属相府(尚书省)吏部
③经济管控与吏治建设相结合 ④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 A、②③
- B、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