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甲在亲丧期间)朝祥暮歌,是亵于礼……言讼请依科断。
敦煌卷子伯2593号
柳公绰,长庆中为刑部尚书,京兆府有姑以小过鞭其妇至死,郎中窦某断以偿死,公绰曰:“尊殴卑,非斗也且其子在,以妻而戮其母,非教也。”竟从公绰所议。
《册府元龟》
绛州孝女卫氏…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及长,以砖击杀之…(唐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
《旧唐书·烈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