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记载
出处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
朱元璋《大诰·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
《颜钧集》第5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