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随着 19世纪初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英国出现了严重的城市问题,表现为城市住房紧张、环境污染加重、居民生活贫困、城市道德滑坡和建设失序。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英国政府对城市公共领域进行了干预。1835年议会通过了《城市机构法》,在178个城市中设立了济贫法委员会、卫生总局、教育部、铁道部等政府管理机构,并成立专门处理重大事务的特别委员会。到19世纪下半叶,特别委员会的活动范围扩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1868年和1875年,英国议会还先后两次通过了《工人住宅法》来解决贫民窟的问题。英国城市社会问题在多方力量综合作用下得到了初步治理。
——摘编自李明超《工业化时期英国的城市社会问题及初步治理)
材料二 19世纪后期,美国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大规模,高速度”著称。城市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快速集聚对环境的破坏是非常显著的。马萨诸塞州卫生局在多次年度报告中提到该州河流被严重污染,纳舒厄河整个流域恶臭难闻,已不适合作为家庭用水供应。城市产生的大量生活和工业垃圾难以及时处理,相关的技术解决和政策立法都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巴尔的摩市在下水道建设和垃圾处理等方面极为落后,主要依靠“自然”处理垃圾——浸泡了后院和大部分未铺过的路面的雨水,最终流向小溪;住户们习惯将厨房垃圾和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到大街的阴沟里。
——摘编自刘敏《 19世纪美国城市环境卫生问题和对策——兼与近代中国城市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