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十一二岁时,闻从叔灿若公言:里有齐某者,以罪戍黑龙江,殁数年矣。其子稍长,欲归其骨,而贫不能往,恒蹙然如抱深忧。
一日,偶得豆数升,乃屑以为末,水抟成丸,衣以赭土,诈为卖药者以往,姑以给①取数文钱供口食耳。乃沿途买其药者,虽危症亦立愈。转相告语,颇得善价,竞藉是达戍所,得父骨以箧负归。归途于窝集遇三盗,急弃其资斧,负箧奔。盗追及,开箧见骨,怪问其故,涕泣陈述,共悯而释之,转赠以金。方拜谢间,一盗忽擗踊②大恸曰:“此人孱弱如是,尚数千里外求父骨,我堂堂丈夫,自命豪杰,顾乃不能耶?诸君好住,吾今往肃州矣。”语讫,挥手西行。其徒呼使别妻子,终不反顾。盖所感者深矣。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注释】①给(dài):欺哄。②擗踊:捶胸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