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农民有权赎买他们所住的房屋,并在获得地主同意后,赎买分配给他们长期使用的土地和其附属地作为私产……因为赎买了土地,他们就摆脱了对地主的义务,而成为拥有私产的完全自由的农民。
——1861年3月3日《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法令》
【材料二】(南方叛乱地区)为人占有而做黑奴的人现在和今后永远获得自由;合众国政府将承认并保障这些人的自由。这些人们可参加合众国的军事工作,驻守炮台、阵地、卫戍区域以及其他地区,以及在各种军舰上服役。
——摘编自1862年9月22日某国颁布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