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受马克思主义和直接过渡思想的影响,苏俄政府颁布集中化的住房管理政策,试图通过无偿使用住房等方式改善城市人口的居住条件。然而因为国家财政困难以及住房管理的权责关系不明等原因,这一管理体制未能解决住房危机。到新经济政策时期,苏俄政府调整政策,颁市住房法令,使缴费人数覆盖全体租户,收费标准依据市场规则而调整,但始终根据社会地位和工资差异,执行差别房租制:规定法人和自然人享有在国家允许的地段上建筑房屋的权利,使得住房建设主体呈现出多元化态势。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还通过决议,允许不动产交易,开辟了国家、市场、合作社三条分配住房的渠道。分散化住房管理方式大幅度改善了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
——摘编自张丹《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城市住房管理体制转型初探》
材料二
20世纪最初的20年,欧洲国家的不少慈善机构和合作社等组织就开始试图改善工业新兴城市中工人和其他受雇者的住房条件。但实际上,瑞典等北欧国家的大规模住宅建设是在二战后快速兴起的。自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在这些国家内部,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资助住宅建设,所有住房都有补贴,补贴量和租金几乎相当。通过这种形式,政府控制了所有住宅的质量,从而使住宅既达到了特定的最低标准,又没有超过空间和舒适度方面的限度。20世纪60年代,大量人口从乡村迁入城市,这进一步加快了住宅建设的步伐,要求政府为不断扩大的城市制定总体规划。至20世纪70年代,佳宅量的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居民对建筑质量和建筑形式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大量的再投资不可避免,这成为北欧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普遍性危机,带来了社会经济的分化。
——摘编自[瑞典]林德瓦尔、武立《福利制度下的住房发展——战后北欧住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