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县贺思敬庸调布 | 如图是1968年出土于吐鲁番阿斯塔纳的郧县贺思敬庸调布,上有墨书“郧县光同乡贺思敬庸调布一端”“开元九年八月□日”“专知官主簿花”等字样 |
材料二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二条下列各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五、财产租赁所得;六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第四条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
——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令第1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