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判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判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77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判曰:“未可。”齐人三鼓。判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判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节选自《曹判论战》)
【乙】三国魏明帝自征蜀,归长安,遣司马懿督张邻诸军,雍、凉劲卒三十万,潜军密进,窥向剑阁。蜀相诸葛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下@,在者八万。时魏军始阵,幡兵适交,参佐咸以贼众强盛,非力不制,宜权停下兵一月,以并声势。亮曰:“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得原失信@,古人所惜;去者束装以待期,妻子鹊立而计日,虽临征难,义所不废。”皆催令去。于是,去者皆悦,愿留一战;住者奋勇,思致死命。相谓曰:“诸葛公之恩,死犹未报也。”临战之日,莫不拔剑争先,以一当十,杀张,却司马懿,一战大克,信之由也。
(选自《百战奇略·信战》)
【注释】①十二更下:即十分之二的将士换防离去。②幡兵:指正在换防的部队。③参佐:参谋人员。④晋文公攻打原国,只携带可供十天食用的粮食,和大夫们约定十天做期限,攻下原国。可是十天却没有攻下原国,便下令敲锣退军,准备收兵回晋国。这时,有战士从原国回来报告说再有三天就可以攻下原国了。晋文公身边的群臣也劝谏说:"原国的粮食已经吃完了,兵力也用尽了,请国君再等待一些时日吧!”文公说:“我跟大夫们约定十天的期限,若不回去,是失去我的信用啊!为了得到原国而失去信用,我办不到。"于是撤兵回晋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