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作出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间,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名,处置生效涉黑涉恶案件资产1462亿元。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308名民警、179名辅警因公牺牲,4334名民警、3470名辅警因公负伤。2021年“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的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202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扫黑除恶这一法治重点,一批为害一方的“村霸”“街霸”被绳之以法。
据此,有人认为,国家是通过运用强制力量为人民谋福利,运用“国体与政体”的知识,评析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