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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Ⅰ;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天文”在先秦两汉文献中多有出现,以《周易》对“天文”的阐释最具代表性。《系辞上》说:“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地理是大地的纹理,又称地文。天文和地理,象征自然的一切物象,人耳目所及千姿百态的物象可通称为“文”。这一点,刘勰作了精准的概括:“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原道》)“日月叠璧”的天空之文和“山川焕绮”的大地之文结合,构建起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多姿多彩的“自然之文”。由此,“天文”即“自然之文”,这种“自然之文”并非死寂,而是活泼与绚丽的。这一点,《周易》卦象早已有鲜明的表现。如贯卦,《象》曰:“山下有火。”描绘的是山被火光照耀所呈现的灿烂图景。对此,《周易程氏传》说:“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也,下有火,则照见其上,草木品汇皆披其光采,有贲饰之象,故为贯也。”可见,食卦描绘的图景指向天地的绚丽之美。这种绚丽之美是“天文”之“文”的最好诠释。

“天文”指自然物象的绚丽之美。这种美的产生与其“阴阳交错”的内在生成机制有关。《周易》卦象的阴爻和阳爻,乃从观察自然界阴阳激荡的现象而来。《系辞下》说“物相杂,故曰文”。鲁迅解释说:“物,指阴阳。此二句意谓阴和阳相错综即是文。”这是综合前人之见。这正应了许慎所言:“文,错画也,象交文。”不同纹理(抽象为阴与阳)的交叉错画,构成了绚丽多姿的自然。更进一步,先秦两汉的“天文”所指向的自然物象,因阴阳交错内在机制的作用,表现出蓬勃的活力与生机。这种活力与生机之源就是“元气”,汉人在此基础之上发展为“元气自然论”。在古人看来,宇宙是被气充盈着的母体,气的流荡生成了世间万物“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天地合气,万物自生”(《论衡·自然篇》)。日月星辰等天之文,草木虫鱼等地之文,无不是气鼓荡的结果。气虽生成世间万物,但不是宇宙本体。《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叶朗说,这里的“一”指气,而气由道生成。

(摘编自李健詹文伟《天文、人文与文章:先秦两汉之“文”的美学意蕴》)

材料二:

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上,人们经过了漫长的蒙昧时期,后来人们在日升月落的变化中,才感受到时间的意义。就天体运行规律而言,星辰的隐没是由于地球自转所导致,于是太阳东升西落,月亮有圆有缺。但古人由于认识水平的限制,对星象的了解并没有今天这么透彻,他们仅是发现所有的星象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在不同时间于星空中可以观测到不同的星象,同一颗星象的在清晨与傍晚也不是位于同一位置。先民根据星象的时间特点,认识星象的性质,并且还根据星象的出没规律来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及通过观象授时,来指导农业生活。

《唐风·绸缪》篇中写: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桀者?子兮子兮,如此桀者何?

诗歌以“三星”分别“在天”“在隅”和“在户”指示不同的时间点,并分别阐释在不同时间的各自安排。诗中的“三星”是《诗经》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星象之一,在《小雅·苕之华》与《召南·小星》中也曾分别出现,但从后世解《诗》来看,人们对于“三星”的确存在很大的争论。大文星象在诗中承载着重要的表意功能,对星象的正确认识与解读,将直接影响到对诗意的正确理解。

《毛诗》认为三星为冬季参宿,郑玄则认为三星为夏季心宿,二者从政治美刺角度出发,认同此诗以星象反映时间,是对于婚姻失时的一种反讽。在具体论述之中,将三星的移动解释为三个时节的不同变化。汉代以后,洪吉亮的《毛诗天文考》谈到:“此诗男女既过仲春之夜而得以成婚,故适见心宿也,星随天转,昏而东,夜久而东南隅,夜分而正南。”洪吉亮从郑说,认为“三星”为夏季心宿,但是他突破毛郑两家认为三星移动为季节变化的说法,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即认为此三星的位置变化,可能是在同一夜晚之间的变动情况。再有近代学者句句,从文字学与文化学的双重角度,考证甲骨文中“三”字与“参”字的相关性,指出《绸缪》一诗的“三星”应为参宿,并结合参宿出现的天文学知识,判断此诗的婚礼现场应是在冬季。

诗中“三星”到底是哪三星?事件的发生时间是在哪个时候?星象的的变动又是否为同一夜晚,除了结合星象的天文学性质,如果我们再从民俗学的角度加以辅证,“三星”的问题将显示得更为清晰。关于此诗的主题,我们可以从“束薪”“束刍”和“束楚”三个物象来进行判断。《毛诗传笺通释》中写:“《诗》盖以取木喻取女,因而即以析薪喻取妻,为迎新也。”指出析薪为迎亲之用,“束薪”“束刍”和“束楚”在本义上并无太大区别,都是指捆起来的柴火,是新婚迎新所用之物,结合诗歌描绘的背景,基本能判断诗歌写一场新婚之礼。在古代的新婚礼仪之中,亲迎之礼则必须于黄昏举行,《仪礼·士昏礼》中云:“士昏礼,凡行事必昏、昕。”随着太阳渐落,需要点燃火把以照亮,故《绸缪》篇的“束薪”可以看做是男子于傍晚之后,到女子家迎亲所用的柴火。

新婚之礼在黄昏开始举行,诗歌从黄昏开始写起,那诗歌中的星象应是“参星”无疑,从星象的天文学性质来看,参星正是在傍晚时分出现在天空,“参”又为“三”,我们所说的“三星高照,新年来到”,指的就是在除夕夜晚看见参宿三星的情况,在冬季的夜晚,三星是最为明亮的,所以这次婚礼从季节来看,或许就是在冬季。而诗中的三星的“在天”“在隅”“在户”分别对应了参星在天空中的移动,“在天”表示参宿初现于天空,此时为傍晚:“在隅”表示参宿移动到东南角,表明此时夜以深;“在户”则是指三星照到了门前,时间已经到了夜半时分,由此基本能判定此诗所描述的场景应发生在同一夜睁。

(摘编自马小其《先秦两汉诗歌中的天文星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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