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与丈夫刘某共同育有一子, 置房四间。2018 年刘某去世后, 儿子刘小某通过劳务派遣公 司被派遣到非洲,由于特殊原因与家里失去联系。体弱多病的黄女士生活面临困难,村委会为其办 理了社会救助, 并安排专人经常接济和照顾黄女士。2021 年, 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协议, 明确约定 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 2022 年黄女士去世,村委会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并按照协议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改造利用。
2022 年底, 刘小某回国后向法院起诉, 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 并出示了父亲刘某生前找人 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 2017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