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下表所示为一些政治家评价1787年美国宪法的观点。
时间 | 政治家 | 观点 |
1787年 | 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 | 我支持这部宪法,尽管它有很多缺憾 |
19世纪中后期 | 威廉·格莱斯顿(英国) | 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的最美妙的杰作 |
19世纪末 | 孙中山(中国) | 美国达到今日这样的富强,是由于联邦宪法 |
20世纪初 | 威尔逊(美国) | 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 |
20世纪60年代 | 马丁·路德·金(美国) | 一个向上帝要求赋予自由的民族,没有迈出同时给予非洲人自由的第一步,是不应该的 |
——摘编自《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等
材料二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摘自《人权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