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5岁的小方与另外7名同学在某平台购买一密室逃脱娱乐室体验票,该娱乐室接待服务区悬挂有“古村中学”主题游戏宣传画,但背景昏暗、宣传字体呈血迹流动状,并标明该游戏主题特色为“悬疑、恐怖、剧情”,宣传画下注明有“18岁以下不建议游玩本主题”字样。游戏开始前,8名同学在密室逃脱娱乐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签订了内容为:“游戏期间因个人受到惊吓而出现大幅度动作,误伤自己,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的实景恐怖密室体验免责声明,但未发放安全护具。在密室中,小方受惊吓在逃跑过程中不慎跌倒,致使双腿摔伤,不能行走。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小方受伤后的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小方的父母多次联系密室逃脱娱乐室的负责人,要求赔偿。该娱乐室认可在店内发生事故,但拒绝承担赔偿义务。于是,小方父母将该娱乐室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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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密室逃脱娱乐室是否应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