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强调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和爱国主义精神阐释,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群众身边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堂。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举行隆重纪念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增进人们的家国情怀,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为专门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借鉴。近年来,我国颁布、修订了多部爱国主义相关法律,如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颁布)、国歌法(2017年颁布)、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颁布)、国旗法(2020年修订)等,为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提供了立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