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
墨子见楚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①,邻有敝與②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也?”王曰:“必为有窃疾矣。”
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③兕④麋鹿盈之,江、汉鱼鳖鼋鼍⑤,为天下饶,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此犹梁肉之与糟糠也。荆有长松、文梓、豫樟,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为与此同类也。……王曰:“善哉! 请无攻宋。”
(节选自《战国策》)
【注释】①文轩:装饰华美的车。②敝舆:破车。③犀:雄性的犀牛。④兕:雌性的犀牛。⑤鼍: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