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之一——柳某诉张某莲、某物业公司健康权纠纷案。
被告张某莲系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业主,因所在小区游乐设施较少,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配套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2020年11月,原告柳某途经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造成十级伤残,后柳某将张某莲和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物业公司辩称,事发时如果柳某及时注意路面地垫湿滑,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正是因为柳某存在着疏忽,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是柳某自身的过错,他自己应该承担责任。最后一审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柳某因本案事故所受损失的80%,共计12万余元。
民法典条文指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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