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与李先生育有三子。1989年李先生去世后,王女士便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赡养。李先生在世时,与王女士居住在其单位分配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大街的公房中。1996年,该房屋实行房改,王女士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房屋产权于2000年登记至自己名下。三个儿子对王女士都十分孝顺,但王女士和大儿媳、小儿媳常有矛盾,又觉得二儿子生活负担重,多次口头表示要将百万大街的房产留给二儿子继承。2023年,王女士去世,二儿子要求按照王女士生前留下的口头遗嘱继承百万大街的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女士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割
②王女士生前留下的口头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律效力
③大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没有照顾好王女士可不分配遗产
④百万大街的房产属于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应按其生前意愿由二儿子继承
-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