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一起侵权案例:
探店博主以宣传为名,要求免单、吃霸王餐 | 商家拒绝后,该博主恼羞成怒,测评视频不以真实情况为准,恶意抹黑并给予差评。 | 商家将该博主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博主在网络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
针对上述案例,法官为同学们分享了一则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围绕法官的分享,同学们针对博主的探店行为展开了讨论:
小丽:我觉得探店博主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实用的消费信息;同时不能夸大和虚假宣传,否则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小天:我认为可以用相关法律法律来解决博主违规探店的问题,比如,要求探店博主必须在视频中注明是否与商家有广告合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