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
——摘编自百度百科
材料二: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使农民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
——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材料三:40年前,安徽省小岗村迎来发展的“第一森”。村民严金昌与当地18位村民秘密签下了分田到户、自主生产的“生死契约”。契约说:“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此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全年上虞的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后来得到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高度认可,随之获得中央政府的肯定,并被推向全国。
——摘编自《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