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21日。
结合材料,运用“国家的结构形式”的知识,说明该通知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