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①市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收取门票费违反法律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阐明法律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方案进行磋商 | ②相关区检察院向本区发改委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及购票平台公示 | ③发改委持续跟进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落实情况,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目前,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均依法落实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规定 |
结合材料,说明在这一过程中法治是如何发挥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