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人权宣言》 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的差别。 | 节选《独立宣言》 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是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 节选《权利法案》 1.凡未经过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战。 3.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为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