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
条款
《权利法案》
第一条: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第十三条:议会时常召开的目的是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
《王位继承法》
司法官为终身职务,国王对议会弹劾案件无特大赦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