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视野下的中国书法
罗海东
中国式文人以独特的审美情感和系统的技术枝巧用毛笔书写汉字,书写主体的集体人格化、书写工具的强大表现力、书写技法的高度程式化、表现客体的形音义自足与千变万化,使得中国书法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写字”,成为民族特色鲜明的专门艺术。在中国艺术内部,书法也颇有代表性。文字是文明最基本的要素,而汉字的实用与书法的审美一体两用密不可分,所以中国书法地位特殊。历史上,汉字始终是中国的通用文字,故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民族跨度较大,更加广泛地承载着56个民族所共有的中华民族精神,如天人合一的自然观、阴阳调和的辩证法、自强不息的生命观、写意抒怀的艺术观等,在中国书法中均有集中的、综合的反映。
中国书法以汉字为载体,自然依随汉族的文脉而发生、发展,同时也得益于中国少数民族的参与和创造。早在东周时期,鲜虞族建立的中山国所出“中山三器”与“守丘刻石”,便是中国书法史上的名作。楚汉相承,由南方少数民族参与创造的先秦楚系书法与周—秦文字系统一道,对汉代书法产生重要影响。正是在汉代,篆、隶、草、行、楷五种书体创立完备,从此中国书法以风格史为主线,不断从辉煌走向新的辉煌。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资源南北分流,由此逐渐形成1700年来中国书法碑、帖两大体系双峰并峙的基本格局。北方少数民族直接确立了北碑体系,也间接促进了南帖体系的发展。元代,朝廷为笼络士人,礼聘宋朝宗室赵孟頫并推赏其书法,赵氏倡导的复古书风,亦使宋末颓微的中国书法重回传统正道。同时,以鲜于枢、康里巎巎、耶律楚材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书法家群体,以其特殊的身份地位和较高的艺术成就,为中国书法的保护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清代,许多皇帝偏爱书法并身体力行,对中国书法产生了积极影响。尤其是康熙、乾隆二帝,分别崇尚董其昌和赵孟頫这两位继承型的帖学大家,令清代前期书坛延续了书法正脉。清代中后期,由于文字学和考古学的发展,促成了碑学中兴的局面。
因此,中国书法在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在中华文化整合中的标志作用。中华文化整合的核心内容,是黄河文化与长江文化的混融,其关键点在政治军事上表现为秦(代表黄河文化)灭楚(代表长江文化),在文化艺术上则以汉字(书法)之“书同文”为标志;其次在中华文化传承中的文献功能。书法遗迹即文字遗存,不仅可与其他文献相互印证,甚至在相关文献损毁阙如时成为研究某段历史某些问题仅有的线索,堪称民族文化的“活化石”。例如被誉为“篆中之草”的《散氏盘》铭文,本为一篇地契,却是研究西周晚期诸侯国纠纷与土地流转制度的珍贵文献;再次对中国社会的维系调和作用。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以中和简静、含蓄深沉为主要审美取向,具有人文化育功能,关乎科举应试需要并与儒、释、道兼通的中国书法,为统治者治人尤其是治士独特贡献。不仅所有读书人都要学书法、用书法,受到书法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入世不利的文化精英如苏轼、徐渭等,往往也以书法释怀寄情、寻求精神的超逸。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