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叶机
【清】龚自珍
鄞人叶机者,可谓异材者也。
嘉庆六年,举行辛酉科乡试,机以廪贡生治试具,凡竹篮、泥炉、油纸之属悉备。忽得巡抚檄曰,贡生某毋与试。机大诧。
初,蔡牵、朱 两盗为海巨痈,所至劫掠户口以百数,岁必再三至。海滨诸将怵息, 俟其去,或扬帆施枪炮空中送之。寇反追,衄不以闻。故为患且十年。巡抚者,仪征阮公也。素闻机名,知沿海人信官不如信机,又知海寇畏乡勇胜畏官兵,又知乡勇非机不能将。
八月,寇舶定海,将犯鄞。机得檄,号于众曰:“我一贫贡生,吮墨,执三寸管,将试于有司,售则试京师,不售则归耳。今中丞过听,檄我将乡里与海寇战,毋乃咍乎?虽然,不可已。愿诸君助我!”
众曰:“盍请银于文官?”“不可!”“盍假炮于武官?”“不可!”“事亟矣,何以助君?”
叶君则揎臂大呼,且誓曰:“用官库中一枚钱,借官营中一秤火药而成功者,非男子也!”飞书募健足至行省,假所知豪士万金,假县中豪士万金。遂浓墨署一纸曰:“少年失乡曲欢致冻饿者,有拳力绝人者,渔于海者,父、子、兄、弟有曾戕于寇者,与无此数端而愿从我者,皆画诺!”夜半,赍纸者返,城中村中,画诺者几三千人。
天明,簿旗帜若干,火器若干,船若干,粮若干。机曰:“乌用众,以九舟出,余听命。”
是日也,潮大至,神风发于海上。一枪之发抵巨炮,一橹之势抵艅艎。杀贼四百余人。
九月,又败之于岸。十月,又逐之于海中。明年正月,又逐之于岛。浙半壁平。
出军时,樯中有红心蓝边旗,机之旗也。自署曰“代山”,其村名也。朱 舰中或争轧诅神,必曰“遇代山旗”。
阮公闻于朝,奉旨以知县用。今为江南知县,为龚自珍道其事。
(选自《国文八百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