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大道之行也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乙】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张元见之,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元对日:有生之类,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许焉。明年,犬随叔父夜行。叔父为蛇所啮,仆地不得行。犬亟奔至家,汪汪之声不已。张元怪之,随犬出门,见叔父几死。速延医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视犬如亲。
(选自《北史·孝行传·张元》,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