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日前,文化部在其官网首页发布《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颁布五年来,各地落实情况喜忧参半。
2011年6月1日,《非遗法》正式实施。为掌握法律实施五年来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文化部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非遗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并委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有24个省(区、市)颁布了非遗的地方性法规共72部。其中,17个省(区、市)的省级法规是在《非遗法》实施后制定的。但是,从全国范围看,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青海省7省(区、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立法工作亟待推进。
评估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5年底,全国各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63731万元,有10省(市)累计投入5000万元以上。尽管五年来,各省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是依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各省普遍存在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
截至2016年,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4928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报告显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在世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中超过70周岁的已达50%以上,开展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迫在眉睫。有些传承人在抢救性记录过程中,就已经离开人世;一些传承人年事已高,无法完全展现技艺。部分艺术院团改制后,面临着经营压力,有的传承人待遇因此受到影响,出现了无人肯学、后继乏人的状况。
(摘编自李韵《<非遗法>颁布五年落实情况喜忧参半》,2017年2月15日《光明日报》)
材料二:
“我们就是要把非遗文化传承作为工作、作为职业,通过现代工作室的打造和经营,希望能够找到一条非遗文化传承的职业化道路,避免因为入不敷出、生活难以为继而面临失传的窘境。”糖画传承人高光耀说。虽然近两年商业演出市场机会增多,但是相比于其他演出形式,他们的收入不算高,由此可以看出大众对于传统文化的接受度还有待提高,而这其中,既需要传承人自身的坚持与创新,也需要更多社会力量投入。
(摘编自李媛《非遗文化传承路在何方》,2017年2月15日《大众日报》)
材料三:
《中国诗词大会》的成功形象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优秀传统文化能够借鉴现代模式,激发出人们的兴趣,就能打造成现代时尚,就能成为“网红”,就能很好地“圈粉”。我们应该做好非遗+互联网这个加法,让非遗的文化魅力在互联网靓丽起来、普及起来、传播起来。可以采用动画开发、趣味知识比拼、全国非遗知识接龙等方式,非遗在互联网火了,关注的人就多了。
(摘编自殷建光《落实<非遗法>还需做加法》,2017年2月16日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