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条法规的实施,被形象地称为“礼让斑马线”。为此,2017年7月13日,“最泰安”全媒体联合泰安交警开展了现场直播活动,对不礼让的机动车司机进行了现场处罚。直播活动获得网友2万余次点赞。
众多网友的点赞代替不了少数机动车司机的烦恼——为何偏要“礼让行人”?请你运用《思想品德》相关知识为他们消解一下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