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叙,字公叙,吉水人。年十一能诗。永乐①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作《黄鹦鹉赋》,称旨,授编修。历官侍读,直经筵②。正统③六年上疏言事,帝嘉纳焉。八年夏又上言:“比天旱陛下责躬虔祷而臣下不闻效忠补过之言徒陈情乞用而已。掌铨选者④罔论贤否,第循资格。司国计者⑤不问耕桑,惟勤赋敛。军士困役作,刑罚失重轻,风宪⑥无激扬,言官务缄默。僧道数万,日耗户口,流民众多,莫为矜恤。”帝以章示诸大臣。王直⑦等皆引罪求罢。十一年迁南京侍讲学士。
——节选自《明史列传第四十》
【注释】①③永乐、正统:明朝年号。②经筵:汉唐以来帝王为讲论经史而特设的御前讲席。宋代始称经筵④掌铨(quán )选者:负责考绩的官员。⑤司国计者:管理财政的官员。
⑥风宪:古代御史掌纠弹百官,正吏治之职,故以“风宪”称御史,泛指监察、法纪部门。
⑦王直: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