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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诗歌散文欣赏》人教版语文选修第二单元第1课《故乡》同步练习

作者UID:5632119
日期: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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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攻坚。
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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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文题。

论凑趣

徐懋庸

法国文豪巴塞尔在一本小书上,当使用“知识阶级”这一概念的时候,特地声明:“知识阶级——我是以此称思想的人们,不是以此称知趣者,吹牛者,拍马者,精神利用者。”

“知趣者”即善于凑趣的人的意思。凑趣,吹牛,拍马,精神利用,这四种都是所谓“二丑艺术”。但在技术上,一和四两种要难得多,运用得好,成功较易,运用得不好,碰壁也较易。而且这两种艺术家的身份,也比吹牛家、拍马家要高得多。因为吹牛、拍马不过分明是一个势利的奴才的工夫。但凑趣家和精神利用家,却颇像一个绅士,在主子门下,是称为“宾客”的。

我现在只来说一说凑趣。

要从凑趣家中,举出一个典型来,我以为最好是举杨修。文士传说他“少有才学思干”,《世说新语》盛称他的“捷悟”。但实际上,他的才学思干,他的捷悟,不过做了曹操的下酒物,他一生的效力,就在凑趣上。曹操在自己的“相国门”上,题了一个“活”字,他马上就叫人把门拆去重造,唯他知道“王正嫌门大”。曹操在一盒食物上写了一个“合”字,他马上就吃,唯他知道“公教人啖一口也”。那时候连曹操也有“我才不及卿”之叹,别人当然要“服其辩悟”了。不料,最后一次关于“鸡肋”事件的凑趣,他却大大碰了壁,连性命都碰掉了。凑趣只宜于平时,倘在军国大事上也乱凑起来,是免不了贻误的。在这方面,曹操所亲信的乃是典韦、许褚之类。但曹操竟至于把这个凑趣者杀掉,则其霸辣处诚然是个大花面。

时至今日,凑趣的情形,大有变动了。因物质上的便利,凑趣者可以不必当着主子的面,只要在报章杂志上发表一些文字,也有被赏识的希望。

然而,主子固然高兴有人凑趣,但在实际上,他们信用的还是另一种人。就是在更古的古代,有食客三千人的孟尝君,后来不是觉悟了“鸡鸣狗盗之徒”更合于实用么?

这样看来,凑趣家的运气,似乎是向来就不很发旺的。据我想来,这不发旺的原因,第一,就是他们只会凑趣;第二,是他们要给自己留身份,不及拍马家吹牛家那么痛快,因而使主子也觉得他们的臭架子俗不可耐。

《世说新语》中还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向很有声誉的范玄平,因处世爱用权术往往错失良机。他失掉官职后,便去投奔大司马桓温。桓温当时正想招揽起用不得志的人才,以期胜过朝廷。所以此时范玄平远道来投奔自己,桓温格外高兴;而范玄平虽是来投奔桓温,可又怕人家说他趋炎附势,有损名声,便说:“我虽然有心拜见长官,也正巧我有个儿子葬在这里,特意前来看望一下。”桓温听了,大失所望。

这种作态,实在是“二丑艺术”的精髓。可惜桓温也是个大花面,所以竟不屑意,使范先生扑了一个空。

原来,“二丑艺术”,是只好骗骗扮公子哥儿的小丑的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的沉沦

耿 立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彻肤彻骨,透到了骨髓。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的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有删改)

语言文字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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