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材料,完成答题
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共有2400多名代表在全团会和分组会上发表审议意见;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让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发展,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的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金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向宪法宣誓。习近平:“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