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变革与政治发展变化密切相关。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为天下计,则(郡县制)害不如封建(分封)之滋也多矣。
——王夫之《读通鉴论·秦始皇》
材料二:公元前127年,汉皇帝又下了一道法令,规定嫡长子只可继承封地的一半、余下的封地分给其他子弟。于是,封地不断缩小,其重要性也不断下降,仅仅成为大地产。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对古代某一地方制度做出了如下评价“(它)就是一个…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在该制度下,地方辖区广,数量有限,又便于朝廷的最高指挥和节制……弥补了秦汉以来朝廷直接控制数目较多的郡、州、路时的缺陷和不足,使中央政府对各地路府州县的控制明显加强了。
——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