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社会立法
工业革命带来了物质力量的极大发展,然而并没有能建立起一个更幸福、更合理、更有自尊心的社会,面对工业时代初期的社会矛盾,英国政府的解决途径——社会立法。
1802年:第一部《工厂法》,规定车间的卫生条件,童工工作时间,工厂应承担儿童的教育。
1824年:废除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
1833年:新的《工厂法》,进一步改善工厂劳动条件。
1842年:《矿井法》,禁止妇女和10岁以下儿童在井下工作,改善矿工恶劣的劳动条件。
1847年:《十小时工作法》。
1848年:《公共卫生保障法》,地方当局确保有良好的污水处理系统、排水系统和供水系统。
1875年:《公共卫生法》,强调要使本国所有城镇都过上文明的社会生活,标志着英国建立起了
世界上第一个公共卫生体系。
1876—1878年:颁布了《河流污染防治条例》《公共卫生条例》,英国建立起完整的水资源污染
防治的法律体系。
1875—1900年:先后颁布六部《工人阶级住房法》,缓解住房问题。
——整理自:华师大版《高中历史(第四分册)》
李宏图“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环境污染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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