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42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集中评选颁授,是实施宪法关于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创造性实践。创造性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活动( )
①强化公民国家意识,激励公民自觉担负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②是实施宪法关于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重要实践,彰显依宪治国和依宪行政理念
③是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创造性发展,可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行使最高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