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即工资5000元以下不交税),纳税人每月的工资所得扣除50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表)计算每月上交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部分 | 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 | 2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 | 25% |
5 | …… | …… |
例如:小明妈妈月工资5000元,当月纳税额为0元;小王爸爸月工资9000元,应纳税额为3000×3%+(9000-5000-3000) ×10%=1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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