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早期英国法治建设,更多的依赖宗教和道德,而宗教教义和道德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稳定性。随着近代英国政治制度崩溃、社会体系撕裂,各种政治派别粉墨登场,各类政治主张层出不穷。其中,洛克的自由主义法治思想,将保护个人自由与限制政府专断权力联系在一起,建立了基于公民权利的现代意义法治观,为英国君主立宪制提供了法理依据。在激烈的论辩中,英国的法治思想得以发展。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政治论战中的思想成果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巩固并保存下来,如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等。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不仅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国家,而且“从中产生出来的是有关法律至上、人民的基本权利和政治权威的民主基础的一系列原则”,这是当时英国各个组织相互间利益妥协的结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在此基础上近代英国建构了资产阶级主导的现代政治体制。
——摘编自叶海涛、方正《近代英国法治思想的传播与当代启示》
材料二:1922年中国共产党拟定的《劳动立法大纲》,这是最早提出关于劳动立法的斗争纲领,此外,党领导下的革命组织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约禁令。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初步构建了苏维埃法律体系,开创了人民司法的先河。抗战期间,陕甘宁边区兴起调研之风,参议会在掌握具体实情的基础上,开展一系列立法工作,不仅颁布了与宪法具有同等性质和地位的施政纲领,同时通过了关于各级参议会的选举、地权及土地租赁等各项条例以及政治法律、财政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各项重要提案。依据施政纲领,边区政府在党的领导下颁布了涉及行政、“三三制”、禁毒、税收、防疫、粮食、土地、社会保障以及劳动、婚姻、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初步构建了符合边区实际的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选择性地继承土地革命时期的法律法规,适当借鉴国民党政府法律中的合理内容,使法治体系更为健全。在司法实践方面,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
——摘编自刘晓慧《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法治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