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第一款: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材料二:《小明遭遇记》
小明是某校七年级学生,他虽然有诸多不顺,但法律处处为他保驾护航。
“家暴”:爸爸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小明,邻居得知后报警,警察严肃批评了爸爸,从此小明再也没有挨过打。
“呵护”:小明学习努力,在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上、生活上处处受到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关心。
“盗用”:小明的作文《我的老师》情感真实,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次逛书店,他在《作文精选100篇》中发现了这篇文章,随即投诉文化部门,责成报社向他表示歉意并进行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