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是中国古代王朝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方式。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西汉立国之初,经济萧条,百废待兴。匈奴凭借兵强马壮,多次南侵扰边,给西汉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宁边固界、稳定政权,刘邦采纳大臣建议,与匈奴“和亲”。惠帝、文帝、景帝承袭前制,继续推行与匈奴“和亲”政策,使汉匈休战得以维持60余年。西汉“和亲”与匈奴达14次,与乌孙2次,均带明显的政治针对性,或缓解边境压力,或为军事结盟之需。
李唐王朝带有鲜卑族血统,与西北少数民族多有接触,“夷夏之别”的观念相对淡薄。唐朝与少数民族政权“和亲”多数较为主动而开放。“和亲”多出于建立友好互信、发展双边关系的需要,拓土开疆为主要目的。寰宇四邻、目及四海,可谓“四面出击”,涉及吐谷浑、突厥、吐蕃等九个少数民族,最远伸及中亚锡尔河中游的宁远国。
——摘编自唐建兵《汉唐“和亲”政策之比较》
材料二:清代的满蒙联姻是五代以后次数最多、范围最广的和亲。满蒙联姻从一开始即有一个明确目的:与对方结成政治性联盟,进而将蒙古造成一支清朝在政治斗争中可以直接借助的力量。早在努尔哈赤时代,满州贵族每与一支蒙古部落接近或通婚,都要继以政治性盟约来约束对方。天命中,努尔哈赤曾先后数次与科尔沁和喀尔喀五部贝勒举行盟誓,反复重申要“相与盟好,合谋并力”对付明王朝及察哈尔,将它们纳入自己的行动轨道。入关以后,满洲贵族和蒙古王公之间更是形成了一种具有特殊君臣身份的政治结盟关系,蒙古王公地位的升降,爵号的封削,联姻关系是连续发展还是就此中止等等,无一不以王公额附对清廷效忠的程度为转移。
——崔明德、林恩显《论中国古代和亲的类型、特点及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