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上海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新发展理念始终贯穿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明显增强。
通过“生态环境金点子”、“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为生态环境保护献一计”等活动推进生态环境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推动建议征集工作走进基层和一线,在黄浦、金山等区建立了 13 个“生态环境人民建议征集点”,“家门口”建议征集新风尚逐步形成。以“生态环境局长接热线”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修订出台《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拓宽举报投诉途径,扩大举报奖励范围,提高举报奖励标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立、改、废并举,建立了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重点领域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目前,形成了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3 部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 9 部规章为主的地方法律规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