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是历史研究的重要资料,阅读两份奏折,回答问题。
材料一:道光元年(1821年),阮元奏审办伤毙民妇之夷船水手折:
今咪利坚国夷人,佛兰西吐爹喇哪啡了,因民妇郭梁氏买果争闹,用瓦坛掷伤落水身死,已据供认明确,照例拟绞,情罪相符。……于本年十月初三日,将该凶佛兰西吐爹喇哪啡了照例绞决,以彰国宪,并夷人买取食物,向系官给买办,今民妇郭梁氏,私将蕉、橙卖给夷人,殊属不合。业已被伤身死,应毋庸议。
臣复谕饬洋商(注:行商)伍敦元等,传谕该大班,当知天朝法度尊严,该夷人既赴内地贸易,自应安静守法。该大班及船主等,务须时时戒饬船内水艄人等,毋许滋事逞凶。设已酿成事端,该大班即应查明肇衅生事之人,立时指名交出,听候地方官查审究办,切勿袒庇诿延,自取重咎,以仰副天朝恩溥怀柔之至意。
材料二:鸦片战争时,琦善派人探听了一些英国的情况,并据此写了一份奏折上报朝廷,言道:
该国王已物故四年,并无子嗣,仅存一女,年未及笄,即为今之国王。该国有大族二十余家,皆其国之权臣,议事另有公所。只须伊等自行商榷,不受约束,揣其词意。或前此粤省烧毁之烟,其中即有各该权臣之物。……是固蛮夷之国,犬羊之性,初未知礼义廉耻,又安知君臣上下?且系年轻弱女,尚待择配,则国非其国,意本不在保兹疆土,而其国权奸之属,只知谋取私利,更不暇计其公家,……故求索不专在通市。
——选自《琦善奏探询英国各情形折》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