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中国乡村文化的衰落可以追溯到近代。从1840年到1949年,在这100多年里,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文化掠夺从未间断,内忧外患、山河破碎,使得乡村文化遭受了无数次的劫难,千百年来积聚起来的有形文化财富损失之惨重实属罕见。打倒“孔家店”,立“西学”之新、破“中学”之旧,引发了全社会对传统文化的漠视、厌倦乃至反对,也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乡村文化的严重贬值。20世纪30年代,一批爱国知识分子也曾发起过“乡村建设运动”,提出并实验了“乡农学校”“博士下乡”“文艺教育治愚”等诸多方案,但终因没有一个人民真正当家做主的政府,都以失败而告终。中国乡村文化的衰落史,是中华民族苦难史的生动写照。
而同样在这100年里,与中国农村文化衰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基本完成城市化进程,较早地开启了乡村文化的振兴之路。发达国家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造、空间规划,特别是乡村文化得到城市文化的直接反哺和辐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为迅速积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资本,确立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以致城乡文化差距成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断拉大。但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出了中国特色的乡村文化发展之路。历史证明,推动乡村文化由衰落走向振兴,是对近代以来仁人志士理想的再实践、再创造,是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重大历史责任,是中国人民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
(摘编自王磊《乡村文化振兴的国学思考》,有删改)
材料二
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亟须推行“乡村记忆工程”。各个地区可以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具备传统文化特征的古村古镇进行整体的保留、保护和维修利用,结合生产生活用具、遗物、遗迹的展示,形成集乡土建筑和乡村民俗为一体的“乡村博物馆”,集中展示当地的村史、村情,增强当地村民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古村落是农村传统文化的“活化石”,保护古村落,要处理好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尽可能地保留古村落的历史风貌和特色,传承好文化根脉。古村落、文化名镇的开发要杜绝“千篇一律”的开发模式,要注重挖掘文化内涵,彰显地方文化特色。要在以保护文化和生态的前提下,适度控制开发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特色小镇的建筑规划和城镇建设要注意有文化特色,要能体现出地方风情、风俗和当地的历史文化。同时,非遗保护要利用好数字化技术,分门别类,将列入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资料逐一进行数字化采录、存储,以便长期保存。通过调查、采访,将各类非遗项目以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的形式记录下来。
(摘编自李长庚《加强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材料三
乡贤是乡村社会教化的启蒙者,是乡村内外事务的沟通者,是造福桑梓的引领者。在传统社会,皇权止于县,乡贤则以其特有的社会文化权威主导和推动着乡村社会的治理和发展。在现代社会,新乡贤既包括传统村落精英、返乡创业者和退休还乡者等“本土化”社会群体,也涵盖非政府组织志愿者、专家学者、村官等“非本土化”社会群体。要破解传统村落保护“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须发挥好这些新乡贤的作用。
村落空间布局与形态是传统村落的“筋骨肉”。保护传统村落要对传统村落的空间布局与形态进行“修复”和“再造”。这一方面需要新乡贤利用新思想、新理念启蒙和引导民众,让他们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对传统村落的自然资源、历史遗存、文化传统等进行普查、整理,认识到传统村落是迥异于城市聚落形态的,具有宝贵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人居形态,重新树立对传统村落的“文化自信”。另一方面需要新乡贤指导村落民众修复传统村落中的山水、田园、道路、建筑等基本格局,保护村落中的文物古迹、历史遗存、特色民居等传统建筑,恢复传统村落的文化空间,修复传统村落的格局与形态,而非自鄙自毁,大拆乱建,盲目过度开发。
村落文化是传统村落的“精气神”,只有发挥新乡贤的“燎原”作用,示范和带动村落民众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和优化传统村落的文化生态,恢复传统村落的公共文化生活,复苏传统村落的节日习俗、民间信仰、手工技艺等历史传统和文化记忆,才能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和活力,彰显传统村落的特色和魅力。
村落共同体是基于“乡、土、人”三者关系而结成的利益共同体。重塑传统村落共同体,需要发挥新乡贤独特的“聚合”功能,推动村落民众把村落传统礼治秩序与现代村民自治有机结合,提升传统村落的治理能力与水平,让村落民众在村落发展和村落事务管理中掌握主动权、增强话语权、赢得发展权,在与国家政策、市场力量以及现代城市的“互动”中增强对传统村落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而“聚合”为新的村落共同体。
(摘编自王院成《传统村落保护呼唤新乡贤》,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