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于2023年6月入职某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时间按该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严重违反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合同违反法律的约定部分无效
②张某拒绝超时加班安排,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③该公司虽违反法律规定,但不需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张某赔偿金
④该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