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乱兴衰,中国古代的许多王朝在国家治理方面都曾做过相应的探索。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从武王开始,经过周公到成王的时候,先后封邦建国共71个……周王的子弟、姻亲属、功臣勋将成为大大小小的诸侯。
——付永聚等《中国政治制度论纲》
材料二: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以后又增至四十余郡。郡下设若干县,县下有乡,乡下有亭、里。皇帝的政令,通过三公九卿,直达郡、县、乡、亭、里,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化体制。
——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三:汉武帝朝的一项创举是建立刺史制度。”刺史”,顾名思义,其执掌的是刺探、察看有没有被掩盖的不法行为。刺史带有皇帝特使的性质,主要对皇帝负责。《汉官仪》记载了刺史工作的指导原则一十六条问事,由刺史来纠举的不法之事。刺史实际上发挥了监督和打压地方王侯势力的作用。
——杨照《讲给大家的中国历史·卷四》
材料四:行省虽然拥有经济、军事、行政等权力,但最终的决定权操控在中央的手中,因此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这决定了它只能为朝廷集权服务。而行省行政区划中采取犬牙交错的划分原则,从客观上瓦解了地方割据的地理条件。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