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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里,除了军队、学校这些特殊的团体外,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在中国乡下这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社区是不常见的。在四川的山区种梯田的地方,可能有这类情形,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一点对于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很有影响。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材料二: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合村并居”的新闻不断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合村并居主要是将一些人口偏少、位置偏远的小村子甚至“空心村”进行整合,将这些村落的人们迁往大村子或城镇并居,从而整合资源,节约土地,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
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合村并居无疑是一件好事。可合村并居后,对一些群众而言,“人住进了城镇的楼房,心却在牵挂老家的祠堂”。这说明,合村并居不是简单的“拆旧房、建新居”的物理迁移,它还应包含“人心搬迁”“文脉传承”等软性内容。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乡土性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特色。中国人素来就有安土重迁、聚村而居、终老是乡的传统。乡村是承载中国文化与精神的基石,是乡土文脉赓续的重要空间。
不管是被动的合村并居,还是自然的城市化进程,大量村庄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这是客观现实。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大约拥有360万座自然村,而到了2010年该数字已下降到270万。长期关注传统村落保护的学者冯骥才评估,中国每天大约有80到100个村庄消失。
一旦村庄消失,中国传统的乡土精神和历史记忆也将失去依托。比如,遍布乡村的祠堂是乡村中重要的传统文化建筑,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人文信息,其主要功能是祭祖敬祖、宗亲联谊、家风传承。合村并居过程中,如果村子里的祠堂被简单拆掉,那真的可能会祭拜祖宗都找不到地方,孝亲敬祖的传统可能因此就断裂了。
面临同样命运的,还有那些农村的老房子。不少村子尤其古村落都有极具历史价值的古建筑或古民居,但有些村落规模较小,离城镇较远,人口也流失严重,如果按照一些地方合村并居的标准,可能会一并了之、一拆了之。当那些老房子、古建筑,在推土机的轰鸣中应声倒下时,我们丢掉的不是几片残砖断瓦或几根石柱木梁,而是老房子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是通过老房子与历史进行对话的机会。
不幸的是,合村并居的过程中,不少地方将经济价值和商业考量置于首要地位,更多关注“钱值”(经济价值)和“颜值”(景观价值)的开发,而忽略了“文值”(文化价值)的保育。有的地方按照城市商业住宅的统一标准,给村民设计房子,楼越盖越高,可原来各具特色的村落格局全都消失了。还有一些,生硬照搬外国风格改造农村的院子,结果使得乡村建筑中出现“欧洲补丁”“美国碎片”等不伦不类、不中不西、不土不洋的奇葩景观。乡村景观城市化与建筑西洋化,不仅割裂了乡土原生文化传承,也污染了乡土文化精神。
丢弃乡土文化特色,一味地进行克隆,很难将新社区建成让群众拥有独特记忆的精神家园,也很难让搬入其中的村民拥有踏实的幸福感。
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农民要住更新的房子,村庄要修更宽的马路,于是土窑洞被水泥瓷砖取代,青石板路上覆盖了厚厚的水泥,合村并居也成了一种现实选择。只不过,环境变了,生活变了,基于生活之上的习俗、文化、历史等也都会随之改变。因此,合村并居与保护乡土文脉之间存在天然的矛盾,这其实也是现代社会发展中广泛存在的一个文化悖论。
(摘编自《合村并居,别丢了乡土文脉》《光明日报》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