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我国明星范冰冰存在“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 3000 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此案于今年10月3日尘埃落定,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
针对此事,有人认为:“范冰冰是明星,签订阴阳合同是无所谓的。”请你运用《财富论坛》所学知识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