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清廷遂于1905年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次年,五大臣先后回国,上书指出立宪有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建议进行“立宪”。
——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二:……政府还致力于对社会的整合,试图实现国家与社会领域间的平衡和共赢,从而具有了向现代公民国家发展的导向。为此,清政府制定多项法律(如《集会结社律》、《钦定报律》等)来规范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放松了对舆论界和公民集会结社的限制。但是,新闻报刊的创办和新式社团的组建带来的是社会运动的勃兴。对此政府当局缺乏应对的权威、经验和智慧,而社会舆论界同样缺乏理性的自我克制——报刊舆论日渐激进,新式社团则缺乏统一行动并与政府进行协商的能力,这导致政府和社会舆论界从互动走向对抗。清末的国会请愿运动体现了社会舆论界的民主诉求,然而国会请愿运动的日渐激进化以及政府当局的压制举措,使得两者之间的对抗走向难以调和的境地。
——郭绍敏:《重新审视清末宪改:国家建设视野和政治科学范式》
材料三:本明治维新之初,日本天皇即于l868年4月发布《维新政体书》,开宗明义宣布了天皇的五条誓文:第一,广兴会议,万事决于公论;第二,上下一心,盛行经论;第三,官武一体,以至庶民,各遂其志,勿使人心倦怠;第四,破除旧来之陋习,一本天地之公道;第五,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国之基础,为社会经济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最初改革确立了基本原则。这五条誓文是明治政府对封建旧体制进行改革、使日本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治纲领。随之而来的是一场以政治、法律、经济、军事等为基本内容的自上而下的全面改革。日本的改革一开始便把目标定在国家的现代化上。
——贾占军《浅析中日近代宪政之路的异同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