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解放军、各人民团体、各地区、各民族以及海外华侨等各方面代表600余人出席会议,讨论成立新中国的问题。
材料二: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材料三:文化大革命期间,1968年,国家主席刘少奇被诬陷为“叛徒、内奸、工贼”,被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一年后,刘少奇在河南开封含冤病逝。
材料四: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是。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
——邓小平